国有企业薪资总额审批
事情名字:国有企业薪资总额审批
责任处室:劳动薪资处联系电话:87053044
办理对象:省、部属企业,在杭无主管企业
设定依据:国务院《关于加大企业薪资总额宏观控制的公告》(国发〔1993〕69号)
申报条件:有营业执照的省、部属企业和在杭无主管企业都可申请
申报材料:企业将《企业薪资总额计划申请表》(一式三份)、上半年工效挂钩清算表、上年《薪资总额用手册》(新办企业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章程、职员名单)上报我厅。需追加计划的,要上报《薪资总额追加申请表》和上月财务报表。
办理程序:企业上报经主管部门审核的申请表,审核后予以批复
收费状况:不收费
办理时限:
15个工作日